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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天長市普瑞絲模具有限公司地塊位于滁州天長市廣陵東路22號,占地面積約為22344 m2。根據《天長市城東區(qū)控制性詳細規(guī)劃》,本地塊后期將被開發(fā)為商住用地(RB),屬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
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類建設用地。天長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委托江蘇省優(yōu)聯(lián)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(簡稱“我公司”)對本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,按照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進行評價。
1、調查工作及分析結果(第一階段)
我公司于2021年6月對本次調查地塊進行了第一階段調查,根據衛(wèi)星影像圖及人員訪談顯示2010年之前,調查地塊為空地;2010-2013年,地塊出現(xiàn)修路建筑工地工棚;2013年至2018年,調查地塊為空地;2018年至2020年,調查地塊為農田,2020年至今,地塊為空地;調查地塊外東側為安徽華盛科技有限公司、天泰光電、天長市天泰腸衣食品有限公司和物資回收公司;調查地塊南側為安徽省金佩氣缸蓋;地塊北側為萬隆實業(yè)和安徽銀龍泵閥股份有限公司和一加油站;西北側為天仁集團和康騰醫(yī)療器械有限公司。
因此,地塊內及周圍企業(yè)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來源,需要開展第二階段調查查明該地塊污染狀況。
2、第二階段調查工作及分析結果
采用系統(tǒng)布點法,地塊內共布設8個土壤采樣點位(采樣深度為4.5 m)、3個地下水監(jiān)測井(深度為4.5 m),共采集67個土壤/4個地下水樣品,篩選其中35個土壤樣品(含現(xiàn)場平行樣3個)、4個地下水樣品(含現(xiàn)場平行樣1個),進入實驗室檢測,土壤檢測指標為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基本項目45項、pH、石油烴(C10-C40)、氰化物、氨氮,地下水檢測指標包括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中基本項目45項、pH值、石油烴(C10-C40)、氰化物、氨氮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。
經現(xiàn)場采樣及監(jiān)測分析,得到以下結論:
(1)土壤檢測分析結果表明:本次調查采集的所有土壤pH值在6.85-8.26之間,與對照點的pH值無明顯差異。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所有土壤樣品中重金屬指標均有檢出,樣品值均低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本次調查采集的土壤樣品SVOCs、VOCs均低于檢出限,石油烴(C10-C40)檢出濃度未超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相應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,氨氮的檢出范圍未超過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》(DB13/T 5216-2020)第一類用地篩選值。
(2)地下水檢測分析結果表明: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所有地下水樣品pH值在7.13~7.36之間,符合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IV類水標準要求。本次調查地塊內采集的所有地下水樣品中重金屬指標中六價鉻、鉛、鎘、汞均小于檢出限,銅、砷、鎳有檢出,檢出范圍未超過相應的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IV類水標準限值。地下水樣品VOCs、SVOCs、石油烴(C10-C40)均低于檢出限,氨氮的檢出范圍為0.082-0.615 mg/L、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檢出范圍為ND-0.076 mg/L,未超過相應的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IV類水標準限值。https://img03.71360.com/file/read/www/M00/96/25/wKj0iWFNPumATsY4ARCm3yW_7Y8871.pdf
3、結論與建議
基于現(xiàn)場所采集的樣品檢測分析結果,該地塊土壤污染物含量未超過《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(試行)》(GB36600-2018)、《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》(DB13/T 5216-2020)規(guī)定的第一類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,地下水污染物含量未超過相應的《地下水質量標準》(GB14848-2017)IV類水標準限值符合規(guī)劃用地土壤環(huán)境質量要求,可作為后續(xù)地塊開發(fā)利用的依據。